住建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需于3月底前完成对接全国平台

   日期:2024-01-09     浏览:1041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要完善工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要完善工程项目数据标准。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住建部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进行了修订。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抓紧修订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数据标准,做好平台改造升级工作,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与全国平台对接。

《通知》指出,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进行了修订,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抓紧修订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数据标准,做好平台改造升级工作,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与全国平台对接。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可通过各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录入工程项目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在《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需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的,应抓紧向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补录申请,补录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通知》提出,强化资质申请业绩审核。办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审批事项所需企业业绩应由申请企业向项目在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确认申请,个人业绩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确认申请。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确认申请后,要向申请企业明确审核确认的办理时限,并向负责项目监管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项目档案信息和项目监管信息。办理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工程资质的,由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专业部门确定业绩确认方式。
(原文:https://bj.leju.com/news/2024-01-09/09527150303355041263921.shtml文章来自转载,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将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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