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
⭐ 3月5日,财政部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 建筑行业“两会”代表提出若干发展建议。
01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
● 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粮食产量1.3万亿斤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5%左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今年工作: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经济实现良性循环;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互利共赢;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力优化经济布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建筑业关注要点:
● 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9万亿元,系统解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进程中一些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从今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今年先发行1万亿元。
● 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巩固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先优势,加快前沿新兴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等产业发展,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开辟量子技术、生命科学等新赛道,创建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加强重点行业统筹布局和投资引导。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 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7000亿元。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的地区倾斜。着力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 抓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的落实落地。稳步推进重大项目合作,实施一批“小而美”民生项目,积极推动数字、绿色、创新、健康、文旅、减贫等领域合作。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
● 优化房地产政策,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要一视同仁给予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 推进国家水网建设。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加大油气、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加快构建大国储备体系,加强重点储备设施建设。
● 着眼促进农民增收,壮大乡村富民产业。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改善农村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强充电桩、冷链物流、寄递配送设施建设,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力度,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 注重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完善地下管网,推动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停车等难题,加强无障碍、适老化设施建设,打造宜居、智慧、韧性城市。
●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等战略,提升东北和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发展优势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抓好标志性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建设。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边疆地区建设,统筹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 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加快重点领域节能节水改,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发展,促进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应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今年GDP预期增长目标设定在5%左右,与上年保持一致。赤字率3%,赤字规模有所增加,首次突破4万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1万亿元。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与去年持平。城镇新增就业由“1200万人左右”提高至“1200万人以上”。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9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亿元。
从经济工作总基调及宏观政策来看,2024年中国经济着力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内需,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
【主要内容】
● 2023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784.37亿元,比2022年增长6.4%。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573.81亿元,增长5.4%。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704.85亿元,下降9.2%。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338.59亿元,下降8.4%。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743.61亿元,增长18.4%,主要是地方加大资产处置力度,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增加,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长较多。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45.22亿元,下降1.5%。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1499.69亿元,增长8.8%。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9281.29亿元,增长9.6%。
● 2024年主要收支政策:
支持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央财政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04亿元。强化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落实技术改造相关投资税收优惠政策。深入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次重点新材料应用保险补偿政策。优化产业投资基金功能,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支持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加快发展。
加大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力度。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企业更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加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继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支持政策,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支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支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央本级教育支出安排1649亿元、增长5%。强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120亿元,支持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研究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安排313亿元。倾斜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改革发展。中央财政安排相关转移支付404亿元,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安排723亿元。
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央本级科技支出安排3708亿元、增长10%。持续增加基础研究财政投入,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安排980亿元、增长13.1%。支持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引导地方探索差异化创新发展路径,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高地。推动科技馆免费开放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
支持扩大国内需求。
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建立完善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坚决遏制地方招商引资中违规引税返税等恶性竞争行为。
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研究鼓励和引导消费的财税政策,培育壮大文化、旅游、教育、健康、养老等领域新的消费增长点。继续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等项目,提升消费服务保障水平。
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合理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强化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把好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关,推动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加强2023年增发国债结转资金和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管理,强化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等情况监管。
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适当降低先进技术设备和资源品进口关税,扩大优质产品进口。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支持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
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67亿元,支持地方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支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
推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7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94元。推动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加强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中医药优势专科建设等。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中央财政相关转移支付增长10.6%。推动各地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加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
支持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改进文化艺术领域专项资金运行机制,引导创作更多优秀文艺作品。做好奥运会、残奥会备战经费保障。
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继续实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加大产粮大县支持力度。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全国覆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安排545亿元、增长18.7%。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水平,稳步扩大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范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增加到1770亿元,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总体保持稳定。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重点群体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支持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研究过渡期后帮扶政策。
推进乡村发展和建设。支持地方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平台载体,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继续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
支持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安排400亿元。推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支持人口净流入省份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省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财税支持政策,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央财政继续安排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加快发展。
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围绕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40亿元。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67亿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44亿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安排40亿元。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出台财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设的意见,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并安排120亿元。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支持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研究建立健全与“双碳”目标相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支持绿色低碳科技研发推广,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领域行业节能减排。支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促进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推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密切跟踪全球碳定价趋势,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气候资金机制治理与合作。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制度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研究把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加大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力度。
支持国防、外交和政法工作。
● 中国工程院院士高宗余:开展桥梁科技创新和工程实践,推进桥梁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兴钢:建设国家建筑博物馆、推进“大空间建筑平急转换”、出台新版设计收费标准、试点建设产储调消一体化农村屋顶光伏系统。
● 中交集团王彤宙:应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国际合作,推广绿色技术,加强绿色金融政策支持,强化绿色国际标准对接,促进不同主体协同,增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合力。
● 中国铁建戴和根:加快城市深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积极拓展深部地下交通、深部地下场馆等应用场景,最终实现《流浪地球》中的地下城建设愿景。
● 中国能建宋海良:推进城市七网融合,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能源融合发展是绿色低碳转型的主要方向与关键路径。
● 中国中化李凡荣:通过支持数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业农村数据共享机制、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强化数字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等举措,加快我国数字农业高质量发展。
● 中国二十二冶袁斯浪:加快推动建筑产业链整体数字化协同。
● 上海建工杭迎伟:城市更新的关键是核心功能的更新和提升。因为城市不仅要有高楼大厦,还要重视保护城市的记忆,大街小巷、烟火人家、繁花似锦。城市的更新不仅要强化保护利用,还要创造新空间、新功能、新价值。
●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冯远:进一步加强研究、认真解决,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高质量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 中国中车孙永才:关于推动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全面绿色转型的提案,聚焦推动实现轨道交通装备领域绿色、节能、高效、可靠的新技术突破。
● 甘肃建投苏跃华: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制定明确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明确和优化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执行标准和实施要求,进一步提升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