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强化目标引领
■ 压实目标责任
充分发挥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检查、技术指导和监测评价。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和举措,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到2024年底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45%;制定完善在政府投资项目和成品住房项目中推进装配化装修的政策措施,力争到2024年底全省采用装配化装修的成品住房占同期新建成品住房面积比例达到25%。
■ 健全评价机制
指导各地有序开展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相关工作,规范提升装配式建筑品质。完善评定结果应用机制,将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结果作为商品房预售、重污染天气施工工地应急管控豁免、项目申报、评优评奖等相关政策执行的重要参考。各地应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将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的项目信息录入江苏省绿色建筑综合服务平台,并自我声明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结果,针对自我声明结论的准确性,组织进行抽查,对评定结果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方向社会通报。
不断提升建设水平
■ 着力强化设计引导
发布《居住建筑装配式部品部件标准化图则》《学校教学楼装配式部品部件标准化图则》,通过标准化设计,促进部品部件生产通用化、施工标准化。引导设计单位积极采用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方法和数字化(BIM)设计手段,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水平。将装配式建筑设计方面的标准、规范以及前沿知识等作为年度全省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培训,加强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装配式建筑审查工作的指导力度。召开学术研讨会、现场观摩会等,加强技术交流。各地应强化装配式建筑前期技术策划,鼓励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做好技术论证,优化项目设计;鼓励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
■ 促进技术融合创新
积极推动装配式建造适宜技术在市政、轨道交通、园林、村镇建设及城市更新等领域的试点和推广应用。指导各地进一步结合“乐享园林”活力空间建设等园林绿化工程,加强装配式技术推广应用。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导各地在持续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推进特色田园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适宜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应用和推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化绿色建材产品认证采信、推广等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继续推动绿色建材产业强链延链,持续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
■ 严格质量安全监管
扎实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抽查抽测,切实督促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加大对施工工地巡查频次,督促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继续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一步提升全省墙体材料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检查工作质效。各地应积极推行装配式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全相关制度,强化部品部件进场、吊装安装、节点连接、密封防水等关键部位和工序质量安全管控;优化施工工艺工法,创新施工组织方式,切实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益,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深入推进项目实践
■ 引导装配式建筑创新
继续将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作为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的重要内容,针对采用钢结构、木结构和混合结构的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化装修项目给予支持。强化对已立项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的指导、评估。储备一批技术可推广的装配式建筑与装配化装修项目,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 推动装配化装修发展
发布江苏省《装配化装修评定标准》,开展宣贯培训,规范装配化装修评定工作。完成《装饰装修木制品应用技术标准》修订工作,提升全屋定制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调研装配化装修市场应用热点,围绕大家居,开展全屋定制、整体卫浴等室内装修部品部件的技术服务标准研究。指导相关协会、装修企业和会展平台,开展装配式装修产品发布、新技术推广,推动行业发展融合。
持续加强基础支撑
■ 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重点围绕装配式建筑体系优化、集成设计、精益化施工、信息技术融合发展等重点技术领域,推进产学研融合创新。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引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省科学技术厅在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类)中围绕建筑产业现代化设立专门指南条目。开展专项研究,形成一套适用于江苏省的装配式建筑高效集成技术体系,推进《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标准》修订工作。印发《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组织开展宣贯实施工作。继续开展现代木结构定额体系研究,确定我省现代木结构常用类型和施工工艺,补充发布现代木结构计价定额。
■ 加快技能人才培养
完成《长三角区域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标准》编制工作,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相关工种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力争2024年培训取证人员数量1万人以上,持续推进关键工种持证上岗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断开发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数字化应用场景,建好用好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服务云平台(江苏工匠课堂)、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以及“云眸工程”监管系统;继续推进建筑行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推动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积极优化发展环境
■ 抓好政策措施落实
省自然资源厅继续落实“重保优供、分级保障”要求,优先和精准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中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江苏精品”认证评价,遴选一批建筑产业领域企业作为“江苏精品”重点培育对象。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落实支持建筑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继续推动全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和建筑产业其他相关保险业务。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拓展建筑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住建领域金融资源投放力度和广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绿色金融产品,为建筑业企业提供绿色投融资服务。鼓励各地出台支持购买居住类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政策。
■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继续推动长三角区域建筑市场一体化,构建统一开放、标准互认、互利共赢的建筑市场。省商务厅继续支持我省企业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承揽建设项目创造条件;积极支持我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承接总承包项目,拓展项目领域,开拓国际市场。发布《木结构建筑案例集》,完成《民用钢结构建筑案例集》编制。通过江苏省绿色建筑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展示优秀装配式建筑项目。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加强交流互鉴,推广成熟技术,促进标准应用;积极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加大舆论引导和宣传推广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建筑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原文:http://jsj.taizhou.gov.cn/xwzx/jsxw/art/2024/art_7622fa93220b4291a1a736ac336a2e59.html文章来自转载,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