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以着力解决当前行业企业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为核心,突出“三个聚焦”,围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大金融服务支持、遏制工程款拖欠行为、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培育龙头企业、推动建筑业企业纳统等18个方面,对建筑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全面提升我市建筑业综合竞争力。
聚焦“接活难”,拓宽合作渠道,促进公平竞争。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定数量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标段,用于鼓励民营建筑业企业与央企、国企组建联合体共同发展,此类联合体产生的业绩可作为联合体各方有效业绩予以认定。
聚焦“结账难”,保障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扎实推进施工过程结算,新发包的施工工期在一年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采用施工过程结算。强化合同履约行为检查,将施工过程结算、双向担保纳入市场行为检查范围,严肃查处“阴阳合同”行为,杜绝霸王条款、隐性拖欠。
聚焦“融资难”,破解资金瓶颈,助力高质量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创新金融产品,探索推行建筑业行业“绿色贷”“诚信贷”“合同贷”“纳税信用贷”等形式多样的贷款方式,帮助建筑业多渠道获得融资支持。对暂时有困难但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