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措施明确,我省积极跟踪企业发展状况,指导帮助具备条件的企业晋升、增项资质,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大指导帮扶力度,支持企业推进智能建造、绿色建造、数字建造,积极参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及示范工程认定、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改革试点等,加快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建立企业与进赣央企、国有建筑业企业结对联合机制,助力企业参与城市轨道、综合管廊、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
措施还规定,各地发挥建筑(含建材)产业链链长制办公室作用,合理减少对企业承建项目的检查频次,及时转办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线索,加大协调力度,推动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做好企业境外承建项目情况跟踪,加强境外业绩、奖项认可支持,鼓励企业拓展境外、省外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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