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业务办理政策答疑

   日期:2023-11-09     浏览:4554     评论:0    
核心提示:建筑业企业资质业务办理政策答疑为深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

建筑业企业资质业务办理政策答疑

为深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具体内容答疑如下。

一、淄博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是否发生变化?

《通知》实施后,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首次申请、增项、升级、重新核定、注销等省级审批权限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其余权限仍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实行。

二、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首次申请、增项标准有变化吗?

自《通知》实施之日起,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企业资质业务办理温馨提示”(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5ff289d5e637a6fdae5a7ebb/doc_63805a2ab134eff94f69a101.html)第四条不再适用,企业以新申请或增项方式申请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包括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办理程序等仍按照原文执行。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事项如何办理?

企业进入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点击导航栏中的“我要办”—从部门分类中找到“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搜索“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延续)”进行办理。(链接:https://www.zibo.gov.cn/icity/icity/proinfo/index?id=95c05bf72c-514b-4849-97fb-02bc6496c745&onlineId=&item_id=95c05bf72c-514b-4849-97fb-02bc6496c745&item_code=4934582&innerno=)

市级主管部门受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后,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对企业对应资质等级的技术负责人和注册建造师进行考核,核查合格后,颁发5年有效期的资质证书。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换领资质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附件2),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相应的专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换领资质的企业登录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点击导航栏中的“我要办”—从部门分类中找到“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搜索“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遗失补办)”,点击“申报”进行办理。(链接:https://www.zibo.gov.cn/icity/icity/proinfo/index?id=57ce8edc-f606-4755-8ccf-befc5d7206e5&onlineId=&item_id=57ce8edc-f606-4755-8ccf-befc5d7206e5&item_code=4934585&innerno=)

市主管部门审核资料后,直接颁发对应类别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要求申请延续,延续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考核技术负责人和注册建造师,经审查合格的,准予延续并颁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

五、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必须进行延续或换领吗?

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申请延续或换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的,审批部门不予受理,证书逾期自动作废。有效期于2024年1月1日后届满的,应按照规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或换领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的,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六、资质延续、换领事项办结后,如何领取资质证书?

企业申报有关事项审批通过后,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企业可登录“爱山东”APP或“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登录法人账号下载使用电子证照。电子证照效力等同于纸质证书,可用于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等活动。

七、企业资质证书上是否每个资质分别提交延续申请?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持有多项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以资质证书上印发的有效期为准,不再细分某项资质有效期,企业只需提交一个申请办件即可。

八、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续,申请材料有何要求?

企业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有关要求提交申请。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应按标准要求将信息填写完整,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九、发证机关为“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资质证书如何办理延续或换领?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项资质延续、换领工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若同张证书上持有此三种资质和其他三级资质,应同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延续或换领申请。咨询电话:0533-2306844。

十、建筑业企业申报资质业务咨询电话: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资质保障科0533-2300498、0533-2307757,各区县主管部门联系电话(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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